怎样进行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
1、认证流程包括:认证申请、产品检测、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申请文件需提供正式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关系证明、知识产权关系证明、产品工艺流程图、生产厂组织机构图、证实性资料、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描述、其他必要文件以及天则检测认证委托书。
2、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4、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5、③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4)撰写检查报告。检查员完成检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并提交给认证中心。(5)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6、无公害食品的认证只需产地符合条件、生产符合一定标准、产品符合一定规范、认证符合一定程序即可。无公害食品的认证过程包括原产地评定和产品质量认证两个阶段。原产地评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无公害产品管理办法》执行;产品质量认证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实施。